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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什么当初林书豪当初的3年2500万合同会被称为“毒药合同”?

发布日期:2024-06-08 11:28    点击次数:58

3年2500万,平均年薪才833万,放到现在绝对不算高,现在随便一份合同都在千万级别以上,那么林书豪在2012年签约的2500万合同为什么会被成为“毒药合同”?

签约背景:

2012年是林书豪职业生涯的转折点,他所效力的尼克斯队遭遇了史无前例的伤病潮,林书豪临危受命,抓住时机,厚积薄发,打出了席卷全球的“林疯狂”,在尼克斯出战的35场比赛中可以贡献14.6分3.1篮板6.2助攻1.6抢断0.3盖帽。

赛季结束尼克斯宣称“林书豪是我们的非卖品,别的队就算出10亿我们也会匹配”,但当火箭向林书豪提供3年2500万合同时,尼克斯却毫不犹豫放弃匹配这份合同。

尼克斯放弃的原因是,如果选择匹配,林书豪三年的薪资为:500万、520万,最后一年是1489万,第三年薪资巨幅增长,达到千万级别,当时球队已经有安东尼、钱德勒和小斯三位千万级别的球星,如果匹配林书豪的合同,第三年要交巨额奢侈税,所以尼克斯只能选择放弃林书豪。

而火箭给林书豪的3年2500万合同,可以分成三个830万,没有大幅度的增长,这样就避免了奢侈税。林书豪在火箭的第一年打满82场比赛,场均13.4分3.0篮板6.1助攻1.6抢断0.4盖帽!

十二年前林书豪3年2500万,如果当时的表现放到现在,恐怕至少要3年6000万了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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